8月3日,平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暨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法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执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全县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司法所所长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平邑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平邑县关于构建镇(街道)室所共建模式实现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开展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重要指示要求的具体实践。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开展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强调,全县各镇(街道)要根据《平邑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平邑县关于构建镇(街道)室所共建模式实现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强化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全面规范监督内容、监督流程,创新协调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运行机制,推动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
会上还通报了2022年1-7月全县县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