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平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协调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省委李干杰书记《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传达了《山东省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对《平邑县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平邑县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及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传达《平邑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平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会议强调,编制和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是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的重要前提。凡列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都要严格落实到位,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备案审查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的督促检查,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推进落实好今年的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确保稳步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修改、废止及报送等工作,确保全县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