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蒙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召开同步联动工作集中进点会,依法依规对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开展离任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联合审计督察工作。此次联合审计督察工作是蒙阴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创新法治督察方式的重要制度探索,对督促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法治蒙阴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督察工作期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将成立联合审计督察工作组,通过材料查证、个别谈话、集中问询等方式,对离任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联合审计督察,重点了解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跟进督导问题整改。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联合审计督察组将根据审计督察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按程序报批后在一定范围公示,有关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通过联合审计督察,进一步提高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将有力推进高水平的法治蒙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