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法治费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全县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12月22日至24日,由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成立法治调研督察组,围绕中期法治调研督察内容以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法治调研督察活动。
督察活动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开展督察,督察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督察组先后到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部分县直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全面督察,现场提出了48条整改意见。对未现场督察的县直行政执法单位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督察活动结束后,督察组认真梳理督察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对督察对象进行反馈意见,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法治督察,加强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促进了全县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推动费县法治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