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临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联络员及参与《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起草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编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工作。要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凡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确保实现全覆盖。要对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意见。要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要加强党委、人大、政府等系统备案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探索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推动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