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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会议
2021-06-17   审核人:   (点击: )

6月15日上午,河东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六次会议精神和《河东区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蒋飞鸿出席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及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河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切实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创促建、以创促改,坚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齐心协力做好示范创建工作。要以示范区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

会议要求,要高标准谋划,对照创建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把握关键重点,推动全面提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契机,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升级。要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要高标准抓好基层基础,夯实基层法治,抓好政府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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