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平邑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五次会议,会议讨论修改了平邑县法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研究了有关整改方案,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实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的目的意义。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法治督察后续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做好法治督察反馈和迎接“回头看”工作。聚焦关键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整改实效,着力提升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会议强调,要推动法治督察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法治督察反馈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检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为平安平邑法治平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