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法治乡村立法工作协调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刘淑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牛兆英介绍了我市法治乡村的立法背景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纪伦主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法治乡村立法起草工作专班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乡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作用。我市作为农业农村大市,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借助法律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依法规范解决农村农业发展和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在开展美丽乡村、健康乡村、文明乡村为主题的乡村振兴系列立法活动基础上,开展法治乡村立法,将涉农立法由“三部曲”变为“大合唱”,进一步完善我市涉农立法体系。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会法治乡村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积极协调多方参与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技术规范,高标准推进立法工作;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把握好工作进度和节奏,进一步明确立法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时间要求,定期调度工作进度,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支持立法工作,保证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会上,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各自工作围绕法治乡村立法进行了座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