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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1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0-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郯城县建立“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郯城县建立“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2020-10-29   作者: 点击数:  

为破解当前基层自治能力水平不高、法治人才匮乏、法治力量分散等问题,郯城县探索创新“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法治格局,有效解决了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坚持高位推动,促进“五纵五横”全面展开。一是科学谋划。今年以来,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和县域社会治理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郯城县在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郯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积极探索全面依法治县在乡镇和各行业领域延伸工作。二是强力推进。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建立“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相关事项,并由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县建立“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法治督导员、法治副书记、法治副院长等15项具体工作规则,明确了“五纵五横”具体内容和各责任主体职责任务、工作要求。三是全程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分组深入乡镇、社区(村)和行业部门帮助解决难题,确保“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工作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先后召开调度会、培训会16次,印发明白纸8000余份,对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法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多轮培训指导,有力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纵向延伸,建立“五纵”法治建设体系。“五纵”,即在各乡镇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委员会,乡镇党政工作机构配备法治联络员,社区配备法治副书记,村居配备法治召集人并设置村民法治活动小组。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全县13个乡镇(街道)均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下设执法、守法普法和村民自治指导3个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总体谋划、督促落实,加强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沟通配合,合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党政工作机构共配备119名法治联络员,社区配备126名法治副书记,村居配备616名法治召集人,村居和小区分别设立法治活动小组804个、343个,重点培育一批以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促进了乡村治理精细化、法治化。二是抓实法律服务。严格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聘20名律师、3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126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改善基层自治管理。实行周五“社区法治日”活动,法治副书记、法治召集人联合社区法律顾问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211件,参与矛盾调处189件,辩护代理11件,开展法律援助77件,举办法治宣传82场次。三是深化“三治”融合。突出法治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关键性作用,由村民自治指导协调小组指导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合作社章程等,加强基层自我管理。强化品牌调解室建设,充分吸纳律师、退休法官等人员加入,综合运用心理疏导、普法教育、现身说法等手段,创新先“背靠背”再“面对面”等调解法,目前全县已建成“和事佬”调解室616个、县级品牌调解室16个、市级品牌调解室6个,“老冯调解室”工作法被评为全市“十佳群众工作法”。四是提升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各类载体平台,认真组织“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在全县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今年累计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电影周”等宣传活动378场次,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6处,打造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处、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3处、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处。

三、坚持横向拓展,建立“五横”法治建设体系。“五横”,即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法治监督员,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医院(卫生院)配备法治副院长,企业配备企业法治副经理,行业(组织)配备法治联络员。一是配备专业副职。依托县级法治人才库、法律顾问、法治工作专门人才优势,在学校、医院、企业等行业部门聘任法律专业人员,作为副职参与日常法律事务管理,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建章立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审查把关。截至目前,全县配备了法治副校长55名,法治副院长22名,法治副经理88名,推动了行业系统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开展。二是整合法治资源。发挥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工信、住房保障等主管单位作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规则,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副院长、法治副经理、法治联络员等法治资源的管理使用,通过随机抽查、绩效考评、业务指导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用好监督利器。从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选聘法治监督员110名,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等法治建设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监督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

四、坚持常态长效,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法治督导制度。实行派驻法治督导员制度,县委组织部统一选派26名法治督导员,分为4个督导团,代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察和指导。落实督导巡察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通过座谈会、查阅档案材料、实地督察等形式,加强实地检查,弥补乡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上的不足,加快推进乡镇法治建设。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公安、检察、法院、教育、工信、民政、交通等20个成员单位,召开法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五纵五横”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形成全方位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合力。三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坚持一月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年底全面总结,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每月督促各乡镇、行业部门报备工作推进情况和各责任主体作用发挥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通报,年终开展一次全面总结,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建立考核管理制度。充分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五纵五横”法治体系建设纳入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制定《全县“五纵五横”法治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各项工作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责任单位,引导各级各部门推动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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