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沂仲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切实提高仲裁质量服务水平,临沂仲裁办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自今年8月份起,每月第二周周二上午9点到12点为主任接待时间,由仲裁办负责同志接待群众来访。
今后,群众向临沂仲裁办反映举报、提出诉求、建议意见均可在“主任接待日”直接当面向仲裁办主任反映。临沂仲裁办将秉承“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根据不同情况承诺处理期限,交有关科室限期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
通过设立“主任接待日”,倾听群众对仲裁的意见建议,畅通社会各界对临沂仲裁工作的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全力打造临沂“阳光仲裁”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