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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2-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临沂市司法局部署安排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02-03   作者: 点击数:  

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近日,临沂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安排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

《通知》指出,要坚定信心,提高认识,主动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宣传动员和纠纷排查化解作用,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强调,要认真履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人民调解员微信群、朋友圈、QQ 群、微博等各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线索,采取规劝、说服、引导等方式及时化解一般性、苗头性纠纷,对难以调处的重大复杂纠纷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发挥专业特长,依法依规调处涉及疫情处置的矛盾纠纷,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发挥立足基层的优势,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抵制谣言散布,做到重科学、强防护、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通知》要求,要综合施策,切实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调解职能落实到位。倡导简易调解。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避免面对面的集中调解,如确需进行当面调解的,推行简易调解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参与人员,涉及群体性纠纷的调解活动,指导当事人选派代表,避免出现人员聚集情况。推行信息化调解。积极推广运用“智慧调解”应用系统,全面实现调解申请在线受理、调解委托在线转办、调解方案在线提交、调解协议在线达成、调解结果在线公开、调解服务在线“六项便民服务功能”。做好隔离保护工作。广大调解员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自觉配合做好疫情筛查检测。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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