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举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丽获评“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临沂市郯城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所长杜金环获提名奖。

王丽,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2015年9月,为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王丽法官带领业务团队,把法庭搬到了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创建了“王丽法官工作室”。四年来,累计审结案件近七千件,服判息诉率达98%,为道路交通事故群众挽回赔偿损失逾5亿元。在工作中她深化诉调对接,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依托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过付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出了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十巧工作法”——巧引导,巧保全,巧立案,巧对接,巧送达,巧分流,巧分期,巧调解,巧庭审,巧过付,将案件审理周期由原来的七十多天缩短至十天左右,极大的提高了审判效率,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组委会给予王丽的致敬辞是:
法庭之上 忠诚在肩
执法为民 大道行远
车祸猛于虎
责任大于天
统筹创新庭审模式
审判在后调解在前
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让冰冷的法律彰显温暖
法治山东 春风拂面
年轻后生 丽霞无限
向您学习 向您致敬

杜金环,临沂市郯城县胜利派出所所长。她脚踏实地,一直战斗在公安基层第一线;她善于钻研,侦破了大批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大要案;她身先士卒,危险关头总是冲锋在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她参与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25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00余名,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万余元,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齐鲁最美警察”等荣誉称号,入围“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候选人,当选临沂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全国第十二届妇代会代表。
“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旨在遴选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法治人物,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享誉全国的法治山东金招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