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至21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处副处长龚再坤一行来我市调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有关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楠、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区司法局相关领导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汇报,并先后到兰山区司法局、兰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任命以及参与司法审判各环节的职能和发挥作用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拟任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做法。就做好下一步工作,龚处长强调,这次选任工作,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的首次选任,也是首次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选任,责任重大,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反馈、信息共享等制度,不断研究新方法,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形成高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