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下列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机关(48个)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能源局)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司法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畜牧兽医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临沂市审计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临沂市林业局
临沂市档案局
临沂市国家保密局
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临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临沂市口岸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临沂市国家安全局
临沂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监管分局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和组织(16个)
国家统计局临沂调查队
临沂市气象局
临沂市烟草专卖局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沂河水利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沭河水利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
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河东河道管理局
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和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所属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法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以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受委托组织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三)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