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沂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立法供给。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编制实施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选聘30名立法志愿者参与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首部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促进条例》。
(二)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创新构建“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管理闭环”的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机制。2025年10月,“构建‘整链条’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创新实践”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编制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20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联系点。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协审试点,建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机制。2025年,全市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合同(协议)等 5795件。
(三)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效能。一是推进类案审理标准化建设。制定市场监管、道路交通安全、集体土地征收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指引,发布《关于2024年度全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典型案例的通报》,推动“个案纠错”向“类案规范”延伸。2025年,全市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707件,直接纠错率9.17%。二是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实施行政复议“容缺受理”机制,推广“线上听证”模式,试行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压缩案件办理时限,简易案件25日内审结,一般案件55日内审结。三是优化升级涉企服务。制定《关于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若干措施》,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履行监督云台账系统,实时记录案件关键节点,高效压茬推进案件办理。经行政复议纠错的案件100%回访,了解企业权益恢复情况,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2025年,纠正涉企不当行政行为22起。
实行行政诉讼“三函”机制,建立个案督导、案件报备、旁听庭审制度,涉企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开发建设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平台,按风险程度“从低到高”将监管企业划分A、B、C、D四个等级,实施精准监管、差异化监管。在13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涵盖“四上”以上企业1.1万余家。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体公告、清单管理、计划备案、计划统筹、标准公开五大制度,实现涉企检查全流程管控。全市累计公示检查主体475个、检查事项11287项。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出台《临沂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运行机制(试行)》,发布首批33个联合检查场景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推行检查备案制度和检查清单制度,将入企检查行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入企联合检查率长期保持在60%以上。积极推进沂河新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完成对沂河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赋权。三是开展包容审慎监管。组织行政执法机关编制“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探索建立“普惠式”执法机制,梳理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48915项。2025年,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043件,为企业减免罚款3683万元。四是全面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教育整顿,聚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纠治,市县两级查改问题595个,有效纠治行政执法乱象。
(五)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做好“八五”普法总结评估,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探索“非遗传承+普法宣传”融合新路径,扩大普法宣传影响面。持续做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全市共配备“法治带头人”4874名,“法律明白人”15644名。
(六)助力平安临沂建设。一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风险化解集中攻坚行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深入基层网格排查纠纷、化解矛盾。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下沉网格开展法律服务,助推基层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2025年,全市累计调解案件11.4万余件。完善12348与12345协调联动机制,推进12348与12345“双线”深度融合,做好法律解答,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同情形,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报到登记、信息核查等措施。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等的衔接,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双列管”等措施,消除重新犯罪风险隐患。积极参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推进专门矫治学校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推行“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全面推广赋强公证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及意见》,通过“调解+赋强公证”方式,办理金融矛盾纠纷化解500余件,调解协议执行率超90%。推行“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将调解贯穿仲裁办案全过程,对调解成功的协议,通过仲裁赋予强制执行力,节约诉讼资源。2025年,成功调解金融案件433件,涉案标的额1600余万元,平均化解周期缩短50%。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出台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8项措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行“产业链+法律服务”。紧密围绕我市13条标志性产业链,组建13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队,构建“一链一团”法律服务模式,为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3万余件次。二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协作机制,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培育涉外律师、仲裁员、公证员121人。支持律师事务所“走出去”,在海外新设立4家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城管、民政等部门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临沂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会议题,积极研究推进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涉外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质效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不强,严格执法的理念树得不牢,仍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二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储备不足,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不能有效满足企业出海需求。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度不高、联动性不强,三大平台数据尚未实现全面互联共享。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抓统筹、建机制,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组织编制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进公众参与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出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合法性审查,提高审查质效。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行政复议类案治理、调解和解机制,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强举措、优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建好用好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平台,广泛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宣传,扩大覆盖面,做实科学、精准、差异化监管。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巩固专项行动、教育整顿成效,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提升行政执法质效长效机制。常态化推广使用“鲁执法”平台,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查纠平台外检查乱象。完善“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扩展延伸联合检查场景,提升联合检查场景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发挥13个产业链法律服务团队作用,建立常态化联系对接机制,摸清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精准供给法律服务。四是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设运行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国际商事调解、域外法查明等服务,完善涉外公证“一站式”服务。培育更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支持律师事务所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助力企业“走出去”。
(三)抓落实、提效能,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督促指导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探索创新“非遗+普法”等形式载体,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
(四)夯基础、强根基,持续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深化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供给”发展。深化“四支力量”下沉网格,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主动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拓展“行业调解+仲裁确认”覆盖领域,深化“公证+调解”机制,助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智慧矫正系统应用,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防重点人群漏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