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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4-00000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4-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受理涉企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公告

关于受理涉企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公告

2024-04-12   作者: 点击数: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等突出问题,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改善,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涉企行政检查有关问题线索的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被检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为监管部门及检查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1.未经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报备擅自入企实施检查。

2.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以及检查行为简单粗暴。

3.不具备检查权限的部门或人员擅自入企实施检查。

4.要求主要负责人陪同,影响或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违法违规查封企业的财产和相关资料,违法违规复制、调取企业的相关资料。

6.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接受被检查企业的馈赠、回扣、报酬等。

7.借检查之名,报复、刁难被检查对象。

8.参加被检查企业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9.利用执法检查等工作便利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二、投诉举报方式

被检查对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站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具体如下:

1.受理电话:0539-8727867;

2.受理邮箱:zxzzlinyi@163.com;

3.来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632室,邮政编码:276000。

三、投诉举报处理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形对所涉单位或个人采取提醒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方式,对在检查中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借检查之名“索拿卡要”、违法违规实施检查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负面舆情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四、其他有关说明

投诉举报者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不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诬告。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将优先调查处理,同时按照有关工作纪律,对投诉举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明白纸

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4年4月2日

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明白纸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市积极打造“互联网+监管”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通知》,对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入企检查前

政府侧:检查人员提报检查计划,系统自动匹配生成联合检查任务,实行“7天内最多查一次”,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现象。未列入计划的检查原则上不得实施,确有需要的通过绿色通道严格履行检查审核程序方可实施。检查当天,检查人员使用“山东通”扫描企业码并选择已报备的检查计划方可入企检查。如图1所示:

图1

企业侧:出示企业码,核对检查计划,对未经报备的检查可以拒绝检查人员入企。出示企业码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营业执照换新后,自带“企业码”。如图2所示:

图2

方式二:使用“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爱山东-我的证照”出示企业码。如图3所示:

图3

获取企业码步骤:

1)经营主体法人或执照管理员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开首页中的企业码标识。在执照列表中选择出示企业码的经营主体,输入执照密码,验证通过后,显示企业码。或者登录爱山东,点击我的证照,找到营业执照。

2)点击保存图片,可将企业码保存至本地相册,便于在经营场所张贴使用。

方式三:检查人员登录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次进入“通用检查-基础库-企业码查询”可以输入企业名称,查询企业码信息,保存后可主动提供给企业。如图4所示:

图4

二、入企检查中

政府侧:检查人员使用“山东通”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计划中的内容逐项检查、现场取证、检查材料并记录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涉企检查工作纪律,不得要求企业负责人陪同,不得影响或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违法违规查封企业财产和相关资料,不得违法违规复制调取企业相关资料。

企业侧: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按要求出示相关材料,检查结束后按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电子签字确认,对检查结果不认可的可以注明理由后拒绝签字。如图5所示:

图5

三、入企检查后

企业侧:通过“爱山东”接收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监督。

第一步:登录“爱山东”,菜单路径为“服务—营商环境—企业监查”,如图6所示:

图6

第二步:进入后选择“企业监督评价”,选择该账号下的企业,可查看该企业的检查结果,如图7所示:

图7

第三步:选择待评价的检查结果,对检查内容作出评价,并点击提交,如图8所示。

图8

政府侧:对评价企业信息进行保密,针对评价不满意的线索来源推送到12345热线平台、执法监督部门和上级监管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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