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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3-00000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2-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2-27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临沂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统筹协调,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推动依法行政。一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成2部地方性法规审查、1部政府规章制定任务,积极做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持。二是健全合法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全覆盖,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365件,审查把关市政府常务会议题156件,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完成司法部赋予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任务,细化分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99项,15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建立市县乡三级一体的工作体系。牵头组织全市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专项监督、“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指导各执法部门查找梳理涉企执法问题34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600余条。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55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督促整改问题266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出台《临沂市行政复议简案速决程序规定》《临沂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办法》《临沂市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三项制度,完善案件审理化解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部对我市简案速决机制进行了报道推广。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不断加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主题宣传月以及“服务大局普法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偏远乡村普法行”等集中宣传活动2460场次,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过程,既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又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履职水平,为营商环境建设聚力蓄能。制定《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办“守护青春、呵护成长”青少年普法云课堂,提升重点对象学法成效。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活动,建立示范基地68个、“说典看法”抖音号等“互联网+普法”平台135个,打造“琅琊法韵”法治文化品牌。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7445名,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坚持围绕中心,法律服务显著提升

(一)深化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印发《临沂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11大类27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创新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研发、使用“智慧调解”“在线公证”“仲裁办案系统”等平台,将部分线下法律服务事项择优架构到“爱山东”“容沂办”等线上平台,为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印发《临沂市法律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监管,提升管理效能。

(二)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成效。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法律援助妇女维权月活动、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等活动,推动实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万余件,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建成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287个,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服务。

(三)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我市在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护航民企发展”暨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实行“公证+调解”模式,助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防范化解风险。预计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全年办理法律服务事项30余万件,有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底线思维,维稳作用充分彰显

(一)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推进调解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化,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实现了全覆盖,有专职人民调解员4583名,建立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4629个。深入开展“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和“一排底线”“五类风险”专项活动。截至目前,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54894件,调解成功率99.7%。“非诉在线”做法入选全省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

(二)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教育管理。深入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推动县区成立规范的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精细化、专业化、实战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专项检查行动,最大限度消除监管隐患,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187人无一脱管漏管。创新教育帮扶方式,建立全市社区矫正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引导律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过渡性就业基地19处。探索“社区矫正官”监管模式,成立全国首家设在社区矫正机构的“孔子学堂”,提升了监管教育工作实效。今年8月,我市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首批十大政法改革案例。

四、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学习法治思想,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一是抓住重点组织学习。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规划两纲要”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研讨3次。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开展法治专题辅导2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完善制度设计,依法推动工作。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相关规定,坚决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平衡,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地方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力量不足。

(二)专项普法宣传的精准性有待增强。普法工作的对象化、分众化水平不够高,现有的宣传方式、宣传内容与实际需求扣得不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够充分,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2023年工作安排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树先进典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协调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挥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建设,整合多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供给,满足各类主体个性化、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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