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临沂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狠抓改革创新和任务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兰山区、沂水县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市本级扎实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兰陵县多措并举推动法治代村建设被评为首批示范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要学习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2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出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三)创新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和迎察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专门文件,突出抓好法治建设和基层法治“两大体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有了新抓手,实现了乡镇(街道)法治委及办公室全覆盖。
(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了2次专题报告会、5次专题学法,邀请北京大学周旺生教授等专家作专题辅导;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2次专题报告会、5次专题学法,邀请山东政法学院管洪彦教授等专家授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后评估”,着力推进部门职能优化,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全省首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8条重点举措,以有力的法治举措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将196项市级行政许可权限赋予各县实施,将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市辖“三区”。加快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100项高频民生事项实现“掌上办”,50项电子证照实现在“爱山东”APP上亮证应用。“容沂办”市民云APP正式上线运行,首批整合服务事项300余项,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深入推进地方政府立法。认真落实市人大地方立法计划,制发立法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积极督促起草部门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各项工作。召开了全市政府立法工作会议暨法治乡村立法研讨会。《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已于7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施行,《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立法相关做法被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批示推广。
(三)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了决策咨询专家库,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作为常务会前置审查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公布了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积极从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编印了8个具有行业代表性、工作指导性和现实借鉴性的案例模板,推动“教科书式执法”。开展各类行政执法监督活动40余次,发现并整改行政执法问题161个。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编制本机关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市级24个部门共编制公布证明事项501项。继续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录入行政处罚案件851起。建立健全“免罚清单”机制,形成涉及267项违法行为的“不罚清单”和涉及19项违法行为的“轻罚清单”。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作出不予处罚案件2372件,受益市场主体2908个;减轻处罚案件562件,受益市场主体787个。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市县两级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3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9%。加强审计监督,全市共审计579个项目单位,促进增收节支4.48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217.75万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多渠道公开“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落实情况,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加强“六保”“六稳”政策解读回应。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罗庄区组织开展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整合建设区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开发群众“随手拍”APP,“一个平台”受理问题,实施闭环式处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等同志先后莅临指导,中央及省级媒体多次对改革做法进行了报道。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六调联动”的诉调对接新机制,民商事、行政案件诉前委派、委托调解占比达57.5%,调解成功率为19.46%。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我市在全省最早启动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76件,综合纠错率53.79%。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布《公共法律服务政府公开标准目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共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8144件,调解成功率99.8%。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推进“宪法十进”活动,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举办第三届“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践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强获得感安全感方面还需要持续用力。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还不够高。五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作用发挥不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并积极通过举办讲座、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培训。二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配齐配强基层法治建设力量,启动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和典型培树,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三是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关切,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用好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围绕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管和执法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