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正司法鉴定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370000MD8021946W。山东文正司法鉴定所以支付介绍费的方式招揽亲子鉴定业务,外出现场采血只委派了1名机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为机构司法鉴定人),违反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山东文正司法鉴定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处罚文号:临司罚字〔2022〕1号,处罚决定机关:临沂市司法局,被处罚对象:山东文正司法鉴定所,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6日)
临沂市司法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