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认真做好地方立法项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具体情况:
①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论证工作;
②6月15日至26日,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同志,完成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7月3日,召开立法论证会,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研究论证,根据论证会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
③7月2日,会同市卫健委到费县、兰陵开展《健康乡村条例》的调研工作。
④本月审查市政府文件34件,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将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挂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下步打算:
①对卫健委报送的《健康乡村条例》有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调教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②指导、督促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确保计划按时完成。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