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工作情况
总体情况: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认真做好地方立法项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具体情况:
①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做好对《健康乡村条例》等的修改工作。
②本月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1件,其中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今年以来工作进展
总体情况:编制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认真做好地方立法项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具体情况:
①已完成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健康乡村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分别于4月13日、8月1日、9月28日经市政府第68、76、8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②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编制并由市政府下发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020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合同协议409件,其中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统一登记、编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并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进行了备案,备案审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36件。
③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先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1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下步打算
①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各项地方性法规的审议修改工作。
②做好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