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配合做好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健康乡村条例》等地方性立法,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
年度目标:完成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健康乡村条例》合法性审查工作;编制并由市政府下发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①二季度目标:完成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②三季度目标:完成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③四季度目标:完成对《健康乡村条例》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推进计划:①6月,完成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论证工作;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②7月,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③8月,对《健康乡村条例》进行调研;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④9月,完成对《健康乡村条例》的修改论证;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⑤10月,将《健康乡村条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⑥11月,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⑦12月,督促、指导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责任科室:立法科、备案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