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的作用,配合做好《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等地方性立法。
责任分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科室:立法科)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科室: 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市民政局(责任科室:养老服务科)
具体目标年度目标:完成《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①一季度目标:完成条例的起草工作;
②二季度目标:完成条例的合法性审查和修改论证工作,并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推进计划:①3月,完成《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
②4月,完成《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的起草工作;
③5月,向社会各界、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 ;
④6月,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论证,将《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⑤7月,将《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⑥8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论证修改工作;
⑦9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论证修改工作;
⑧10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论证修改工作;
⑨11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论证修改工作;
⑩12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论证修改工作。
监督电话:0539-8119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