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司法局
单位序号
市级主
管部门
事项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备注
(需逐项列明属于认领省级、市级新增的哪一种)
1
市司法局(19项)
律师事务所符合设立分所条件的证明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370112001002
认领省级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拟任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4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
律师执业许可 370112002001
仅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提供 认领省级
5
律师不具有不得变更执业机构情形的证明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370112002002
6
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7
律师执业经历证明
8
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明公证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 370112007000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370112001001
仅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原在外省执业的需提供 认领省级
10
11
公证员执业许可370112008001
12
13
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 371012005001
14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370112010001
15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 370112009001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 认领省级
16
颁发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 371012005003
17
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 371012005002
18
律师执业证
19
20
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
仅限提供营业执照的 认领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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