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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2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临沂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2020-11-20   作者: 点击数:  

今年来,临沂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着力建设政治机关纪律部队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了全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建立了45项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分级分类明确了机关、系统、行业党建重点任务,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联合市委党校成立了市委党校律师协会分校,将律师行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纳入市委党校培训系统,打造行业党建品牌,市律师行业党委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两新”组织党建“十百千提升工程”省级培育对象,“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山东省律师行业党校”在我市挂牌。

二是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勇担时代使命”等党性教育活动,总结形成了“339”便民服务长效举措等特色做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夯实队伍思想建设基础。继续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举办了“全市完善多调对接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能力提升班”等,提升了社会治理创新能力。

三是着力深化全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每月一个主题,全面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创新出台《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各法律服务行业配套落实措施、办法,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促行风。

(二)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临沂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全面落实法治责任体系,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司法部官微报道了我市做法。突出基层法治工作体系落地,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实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全覆盖,创新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向镇街、基层延伸。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对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了专项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复核评价,示范创建候选县区和项目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发挥立法、合法性审查职能,优化法治环境。确定了年内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4件,完成了3件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及1件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开展了《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立法的研究论证,启动工作程序,力求完善我市涉农立法体系。编制并由市政府下发了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在市政府网站设意见征集专栏,注重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组织参加论证会、协调会、听证会30余次,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制度,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378件,备案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件。编制了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了4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编印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选编,规范了95项行政执法文书、14类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推进教科书式执法;制定了《临沂市关于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执法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体系,压实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吊销注销77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执法资格。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1318187条,实施行政执法过程记录2180330件(次),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率超过90%;全面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27856项,依托网上运行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447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对我市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全部予以取消。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免罚清单”机制,落实267项“不罚清单”、19项“轻罚清单”,对企业等当事人2934件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受益市场主体3659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守法。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编印《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及适用法律汇编》,推出“聚焦疫情‘法’红包”普法宣传专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有关法规政策,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项学习,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80余场次,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持续推进“宪法十进”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协调各普法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950余场次,投放宣传材料10万余条。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试点,探索制定了“3+X”学习清单,完善六项学法用法基本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成为硬指标;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组建了有1756人的市、县两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我市工作做法被收录进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大力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建成并开放市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润园,让群众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2件作品在全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山东”优秀法治作品征集大赛中获奖;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活动,建设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839个,构建了“沂蒙普法”网络集群。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民转刑”命案发生工作专项行动,确保了疫情防控、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展了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调研,进一步完善我市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推动全市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制定了《临沂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统筹资源力量,创新平台载体,依托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升级原有人民调解中心,建立县(区)、乡镇(街道)两级“一站式”“综合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调解在多元纠纷化解中的前置性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访调对接机制,加强与法院、信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运用“山东智慧调解”信息化综合调解平台,进一步推动多部门合力共同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0469件,调解成功率为99.8%。

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级的《临沂市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理顺了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以方便群众、提升服务为目标,在市、县两级创新开展了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并在全省地市中率先采用智慧复议系统,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收到复议案件1388件,调解和解率达到35.5%,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均居全省前列。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化解施治的意见》,对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综合施治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规定,强化部门联动、工作考核,全面提升行政应诉水平。意见出台以来,全市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今年来,办理市政府被诉案件148件,办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案件109件,数量较往年有较大增长,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着力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规范化执法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应收监尚未收监“清零行动”,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核实成功率为99.4%。开展了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试点,探索成立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立户列编。推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了“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建设试点,实现指挥监管平台、远程视频督察“双平台”并行。突出抓好特殊人群的疫情防控。对刑满释放、解除强戒人员全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的要求建立了工作专班,已衔接的4187人全部纳入帮教管理;760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监督管理零脱管、零漏管,联防联控零感染、零疑似。

(四)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

一是推行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实行进驻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涉及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实行代办、领办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发布《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13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明确服务对象、提供主体、购买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满足各类主体差异化、个性化、多样化需求。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了“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复核。今年来,实体平台接待群众26.7万人次,群众满意率96%以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咨询45137个,日均212.9个。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工商联出台了《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选派法律顾问助推全市联系帮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选派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等服务团队3个,成员1689人,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立以来,各法律服务团队走访企业4500余次,对3000余家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为企业代理法律事项2850余件,保障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印发了《关于选派法律顾问助推全市联系帮包工作的通知》,在每个县区成立法律顾问服务团,为所有乡镇(街道)暨市直单位工作专班选派法律顾问,主动服务保障联系帮包工作和“四进”攻坚行动。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临沂仲裁抗疫专家团队,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及联系方式,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对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及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减免仲裁费、快速审核办理。目前,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094次、出具法律意见793件、提供公证服务500多件,启动仲裁费减免缓程序152次。

三是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了“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积极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绿色继承公证试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规范仲裁运行机制等工作,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和申请材料 “容缺受理制”,方便群众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9类法律服务证照在“爱山东”APP上电子亮证功能,实现电子证照线上共享、线下亮证和社会化便利同步应用;依托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全市13家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事项在“临沂市政企直通车”平台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理。今年来,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0295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33件,结案8210件。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化过硬队伍建设。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系统行业党建指导督导,修订全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深化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有效履行统筹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向镇街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细化与协调小组联络员单位的沟通机制,协同抓好相关领域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的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职责任务,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做好好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开展法治乡村立法工作,完善我市立法体系。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编制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继续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争取涉企业行政诉讼中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是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执法协调,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巩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审慎包容监管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不罚轻罚”清单,推动各执法部门持续扩大免罚范围和事项,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五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全民守法意识。起草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民普法主题活动,抓实抓牢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持续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普法责任主体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六是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覆盖。落实好“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提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商事、涉外等法律服务能力。

七是增进社会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访调、诉调、检调、警调有效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行业联动、部门联动,构建“多元对接、多调化解、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有沂蒙特色的大调解格局。全面推动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提升社区矫正标准化程度,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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