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司发〔2022〕20号
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市有关部门:
现将《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1日
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服务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为主线,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创新经验做法。
2.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教学内容,融入学校教育,纳入职业院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4.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临沂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鼓励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展现法治临沂建设新成就。
二、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5.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聚焦市委提出的“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任务,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系列宣传活动。
6.持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
7.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
9.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0.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重点宣传《刑法》《治安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基本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11.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全社会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三、坚持分层分类,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集体学习、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13.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青少年“法育工程”。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做好争创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城市相关工作。
14.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将要出台的《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服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强化政务服务、依法经营、规范执法、司法政策等方面的普法宣传。建立依法治企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15.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总结推广公民法治行为实践养成经验,引导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四、坚持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6.深入宣传《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以及与法治乡村建设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把《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提高领导干部依据《条例》抓法治乡村建设的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作用,为村级组织和基层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乡村振兴法治需要。
17.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
18.贯彻落实《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管理和培训。积极参与山东乡村普法广播的“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19.协助建立完善全省“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联系点总结经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
五、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0.建立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参加山东省法治文化专项课题研究和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21.收集整理全市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推动各县区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琅琊法韵”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推动形成“县区有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沂蒙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充分挖掘《抗日民主政权在沂蒙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建设》红色法治思想内涵,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不断赋予红色法治文化新内涵,使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不断延伸、充实。
22.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深化法治文化进景区工作。加强基层单位和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评选。
2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和评价通报五项制度,提升完善我市“3W”普法责任制体系。做好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
24.调整充实“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民法典普法讲师团,进一步开展好普法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25.强化“沂蒙普法”微信公众号、“说典看法”抖音号等普法矩阵作用。鼓励各级各部门通过新媒体平台以短、灵、快的微宣讲、微视频、微故事、微电影等形式进行普法,培养普法“网红”。
26.及时总结推广“八五”普法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