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字〔2025〕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细化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决策事项公布后,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市司法局要对目录内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四、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确需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并说明理由。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临沂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临沂市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临沂市住房发展规划(2026—2030年)(承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临沂市加快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实施方案(2025—2030年)(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临沂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承办单位: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