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陈霖主持会议。有关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司法部决定在部分省市县乡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10月15日司法部确定将我市作为全国试点单位。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领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域改革创新。通过试点努力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领导小组,编制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机构编制保障,财政部门做好试点工作资金保障,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本部门内部监督队伍建设。二要积极稳步推进。把试点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要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要做好评估总结。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客观评估试点成效,认真查摆短板不足,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