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sfj/2018-000003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2-03-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3-2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临沂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并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金坛路61号;邮编276004;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31419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对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联系,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依法阳光施政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群众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了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领导主抓、协调畅通、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实完善了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实施该项工作。形成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相关科室、处、中心分工负责,全局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我局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4条,占2.7%;法规政策类信息21条,占14.1%;规划计划统计类信息4条,占2.7%;其他信息120条,占80.5%。

详细如下:

1、机构设置人事类

公开了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管理等。

2、法规政策类

公开了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规划计划统计类

公开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司法考试报名及司法考试通过人数等情况的统计信息。

5、业务工作及其他信息

公开了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领导考查调研情况;本机关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局2011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2011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规定对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首先由拟稿人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查,然后报办公室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对外发布。

2011年,我局积极开展对局外网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信息公开栏目上已公开的信息审查,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准确公开有关信息,深入推进门户网站建设打造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下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充分认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更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工作。

  
上一条:临沂市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条:临沂市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临沂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电话:(0539)8314196   邮箱:lyssfj@ly.shandong.cn  传真:(0539)8122990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62  鲁ICP备10207760号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