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临沂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yi.gov.cn)和“临沂市司法局 沂蒙普法网”(sfj.liny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路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编276000;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122990,电子邮箱:lyss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沂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阳光透明。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聚焦律师管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重点业务,发布政策文件4条,通过材料解读、图解、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解读文件8条。常态化公开局长办公会5次,及时跟进发布会议议定事项推进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51条。备案运维新媒体9个,关注量达12万,年均发布信息18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高效规范。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7件,协助调查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复议、律师等业务领域,按期答复率100%,与2022年相比增加4件。根据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明确对答复不满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机关、程序,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全面落实2022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引入软件辅助校对,提高信息发布审核数字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健康有序。优化政务新媒体结构,新开通“法治临沂”微信视频号、大众号,注销“临沂司法”百家号、企业号,强化内容维护,更新信息1800余篇,推动建立图文影音立体式全覆盖政务新媒体矩阵。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专题专栏的更新与管理,及时整改错敏信息。强化政民互动,回应群众关切,通过“领导信箱”办理群众留言32件。
(五)监督保障组织有力。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实行专人负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政务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依托省司法厅“燕山大讲堂”,组织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治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培训内部法治和政务公开工作实务,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5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因视频、漫画等解读制作专业性要求较高,政策解读时多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二是解读深度还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还存在浅表化倾向,不同解读形式,内容大体一样,没有针对政策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度的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齐配强专业化人才,在图片截图、短视频解读等方面持续用力,通过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
二是拓展政策解读深度。对专业性强、群众广泛关注的政策,邀请专家、媒体等进行深层次解读,着力解决政策解读浮于表面、内容雷同、不接地气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市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6件,均为协办件;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提案7件(含市政府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政协提案1件),其中主办件1件,分办件6件。内容主要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立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市司法局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专班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印发《通知》,明确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工作要求,为建议提案办理提供基本遵循。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把握好代表委员真知灼见,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精准把握办理方向。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并在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以市政府办文件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印发《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8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积极构建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制度体系。印发《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为合法合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供引导。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专栏,拓展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途径。组建30人的专家智库,加强评估论证,降低决策风险。二是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对《临沂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临沂市法律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等已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公开。三是持续深化社会关切回应。强化新闻发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设置发布议题,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政府立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等主题新闻发布会5次,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