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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司法局:党旗引领“五力”并举战疫情
2020-02-17   审核人:   (点击: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沂南县司法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党旗引领,汇聚“五力”,全系统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奋战疫情防控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一是筑牢战斗堡垒,突出发挥组织动员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局党组统一思想,行动迅速,部署细致,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全系统疫情防控措施,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责任分工。及时跟进上级部署,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紧扣疫情防控需要的具体举措。党组下属各党支部通过微信群传达学习各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组织党员带头做正面宣传,宣传科学防控知识,教育引导身边群众仔细辨别核实各类信息,鼓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做表率当先锋,主动参与居住社区疫情防控,并积极作为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全力服务全县防疫大局。律师行业3个党支部还组织带动全县50名律师共计向县红十字会捐款1.41万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现律师行业责任担当。

二是守土担责尽责,提升内部疫情防控力。针对春节假期人员流动大、病毒易感染传播的实际,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人员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自觉做到并积极劝导他人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报告所在位置、身体状况及与疫区返乡人员接触情况。全系统126名党员干部全部签订责任书,承诺主动向组织报告有无重点疫区往返史。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运行的前提下,落实“工作运行畅通、人员尽量减少”的要求,实行轮班制开展工作,推行网络、电话办公模式,避免办公人员大规模聚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购置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红外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在窗口单位建立个人防护、清洗消毒、体温检测等制度,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隐患排查,以16个司法所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报告个人每日身体状况、活动轨迹、有无接触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人群等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疫情,并及时上报处置。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抓好联防联控落实力。组织召开西北网格责任单位会议,对辖区内人员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出辖区酒店接待的2名来自武汉的游客及时进行隔离观察;督促网格内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全面消毒,并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家属院93户居民逐户逐人进行摸排,建立排查情况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广泛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有我”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村居联防联控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各司法所人员全力靠前配合驻地乡镇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参与日常卡点执勤并为隔离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积极响应县委统一部署,择优选派8名党员业务骨干作为驻厂员,参与督促县经济开发区18个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宣传贯彻上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扶持政策,协调指导企业解决疫情防控遇到的难题,为企业开工复产创造条件。

局派驻厂员到企业督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司法所党员主动靠前配合驻地乡镇(街道)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参与日常卡点执勤并为居家隔离群众购买日常生活物品。

四是聚焦业务职责,彰显法治服务保障力。充分利用“沂南普法”公众号,开展疫情防控时期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与疫情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及时转发官方媒体的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截至目前,“沂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共制作发布抗击疫情专刊10期,宣传疫情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信息20余篇。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形式,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接待服务方案,根据服务需求适当调整服务模式及服务时间,充分发挥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优势,加大网上服务力度,保证在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群众在接待场所聚集。同时组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专项法律援助服务团,立足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求,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五是严格督查问责,强化执纪监督力。通过微信工作群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通知》,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推动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局成立督导组,明确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工作要求,将重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脱岗漏岗、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督导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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