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司法局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共接听电话7个,其中5个需下线调查落实。
一、兰山区李女士反映“房子被人烧坏,人烧伤,该如何赔偿?”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的调查了解。经了解,李女士母亲家的邻居是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因老太太家中失火,将李女士母亲烧伤,李女士母亲共花去治疗费1600余元。该问题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后,李女士拨打行风热线求助。
5月17日,市律师协会值班律师与李女士联系,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律师认为,李女士的母亲因邻居失火受伤,有权请求邻居给予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同时,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70周岁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考虑到本案侵权人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律师建议李女士放弃民事赔偿请求,不再追究老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李女士对律师的建议表示认可。
二、兰山区王女士反映“巨灵集团破产,经济赔偿至今未给”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的调查了解。经了解,王女士原为巨灵集团员工,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公司应付王女士1万多元。后该裁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巨灵集团已经破产多年,人民法院破产程序已经终结。该公司未能偿还王女士上述费用,李女士拨打行风热线求助。
5月17日,市律师协会值班律师与王女士联系,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律师认为,公司已经破产终结,且已无财产清偿,法律上已没有救济途径。王女士对律师的解答表示理解。
三、兰山区杜先生反映“买车不给退押金,申请司法调解”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的调查了解。经了解,杜先生于2017年11月在翔通汽贸购买了辆汽车,翔通汽贸给办理85000元的购车贷款,担保公司扣留了2000元还款保证金。杜先生提前还完款后,汽贸公司与担保公司都不想退还2000元的还款保证金,多次投诉无果后,杜先生拨打行风热线求助。
经兰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一是汽贸公司方当时的负责人邓健的委托代理人沈光彬同意于2019年5月21日退还1000元押金给杜先生;二是杜先生不再因此事追究邓健及其公司的所有责任。双方同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杜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罗庄区张先生反映“购买的商铺在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称房子被封”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的调查了解。经了解,张先生于2013年购买的万力皮革城商铺,已缴纳契税且已交房使用。近期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但自身并未涉及该纠纷。张先生拨打行风热线求助。
5月17日、24日,市律师协会值班律师与张先生联系,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律师建议,张先生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交费单据或者转账凭证、契税单据等购房材料,去查封法院了解查封案件的申请人、查封案号等情况,并向法院提交查封异议申请,启动查封异议程序,由法院依法裁决。张先生对律师的解答表示满意。
五、兰陵县盛女士反映“村民破坏本人的土地,以前司法局调解过,希望再次调解”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的调查了解。经了解,1998年,马守法(盛女士的配偶)与杭头村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马守法承包本村土地三处,承包期限30年,自1998年12月28日至2028年12月28日。2016年7月份,村民马建友、马守志开始对马守法的一处土地进行破坏,并将农作物毁坏,共毁坏三季玉米、两季小麦,因此发生纠纷。后虽经兰陵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但未达成一致。2018年5月21日,马守法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26日兰陵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马建友、马守志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马守法经济损失442.5元。后马建友、马守志不服,已经于2019年2月18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上诉阶段。
兰陵县司法局已将调查落实情况反馈给反映人盛女士,告知其等待二审开庭通知,并利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反映人表示接受建议并对答复意见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