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兰陵县许女士“丈夫在厂子里受伤了,现在工厂里不管,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许女士的丈夫在当地某硅砂厂打工,今年上半年,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住院治疗。许女士以工伤为由,要求硅砂厂老板承担医疗费用,并进行赔偿。但硅砂厂老板恶意推脱,迟迟不予赔偿。于是许女士拨打行风热线求助。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兰陵县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与许女士取得联系,告知许女士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要求,对其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鉴于许女士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援助律师建议许女士可以收集证据,以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告知许女士,如果许女士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法律援助电话进行咨询。经回访,许女士采纳了建议,并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权益。许女士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关于河东区宋女士“法院判完以后,当事人没钱,他的父亲给签了一份还款协议,还了一次之后就不还了,想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2020年3月,宋女士和丈夫经某房屋置换公司介绍,与任某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40万元的房屋首付款。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发现,因任某多次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购房合同无法履行。2020年9月,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任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2021年9月,法院判决任某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共51万元。因任某无偿还能力,2022年9月,宋女士与任某及任某的父亲达成协议,宋女士减免5万余元,任某父亲承诺分期还款46万元。但任某父亲在偿还部分款项后,不再偿还剩余款项。于是宋女士拨打行风热线进行咨询。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宋女士进行了联系,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要求,对其诉求进行了解答。鉴于宋女士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且2021年9月法院判决后一直未申请强制执行,已过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援助律师建议宋女士可依据2022年9月的还款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任某及其父亲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宋女士表示与家人商议后再决定,并对解答表示满意。
三、关于兰陵县付先生“到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困难救助款复议,兰陵法院不受理,兰陵县给复议了,市里不给复议,想了解不给复议的原因”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据付先生陈述,今年3月,因未实际收到兰陵县人民调解中心的补偿和困难救助款,付先生向兰陵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县人民调解中心支付王某补偿和困难救助7万元。由于县人民调解中心并非行政机关,兰陵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付先生陈述,其向市政府复议办申请复议监督,但并未给予答复。于是拨打行风热线进行反映。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与付先生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经核实,市政府复议办并未收到付先生的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故未启动行政复议监督程序。经与付先生沟通,付先生表示将于近期提交行政复议监督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收到相关申请及材料后,市政府复议办将依法启动程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办理。付先生对此表示理解。
四、关于临沭县大兴镇伏先生“村书记拿只有签名没有公章的协议将土地流转,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据伏先生陈述,2010年,同村另一村民伏某,因村委欠款2.6万元未还,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村委会未能按调解书及时偿还欠款,于是在2014年7与付某签订和解协议(村支部书记签字),约定将该村果园地承包给伏某,折抵欠款本金及利息。伏先生认为村委签订的和解协议中的土地承包条款侵犯了其他村民的权益,于是拨打行风热线咨询协议是否有效。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临沭县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与伏先生取得联系,对其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因伏先生不是和解协议当事人,并不清楚和解协议是在何种情况下签订的,也不清楚是否经村委集体研究、是否有备案等情形。援助律师建议伏先生可以进一步搜集资料,与村委进行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以“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为由,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伏先生对于解答表示满意。
五、关于沂河新区马先生“朋友借了10万,没有欠条,只有转款记录和通话记录,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2020年底,马先生借给好友10万元,至今未偿还。当时没有借条等书面材料,但有转款记录和通话记录可作为证明。因双方是好友关系,马先生暂不打算起诉对方,拨打行风热线申请法律援助,只是想咨询诉讼时效等问题。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沂河新区司法局,指派当地村(社区)法律顾问与马先生取得联系,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要求,就其咨询的诉讼时效问题给予解答。同时,法律顾问建议马先生可与其好友就还款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马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六、关于罗庄区伊女士“丈夫上班途中受伤,单位不给医药费,想申请用意外保险来垫付医药费,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完成申请流程”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伊女士的丈夫在沂河新区某铜业有限公司工作,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属于工伤范畴,现正在临沂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因治疗费用高现已无力支付,想申请由企业垫付医疗费,待工伤报销后返还企业。于是拨打行风热线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完成相关流程。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沂河新区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与伊女士取得联系,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要求,就其咨询的问题给予解答。鉴于伊女士认为走法律程序时间长,影响医疗费用的垫付,工作人员建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申请企业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经回访,伊女士称已申请劳动仲裁,正在与企业进行协调,并对司法局的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