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司法局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共接听2个电话,均需下线调查落实。现将有关调查落实及处理结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临沭县李先生“疫情期间加班,单位不给发加班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李先生今年69岁,是某保安公司的保安,被派往某高速服务区从事保安工作。今年5月,因疫情防控需要,该服务区部分保安、保洁人员被隔离,包括李先生在内的10名保安,坚守工作岗位不能回家,在完成保安工作的同时,还帮助完成保洁员的工作,持续至5月底。服务区及保安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李先生等人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拨打行风热线进行咨询。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临沭县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与李先生取得联系,对其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援助律师建议李先生可以进一步与公司沟通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且告知李先生,如果其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李先生对于答复表示满意。
二、关于河东区张先生“寻求法律援助”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张先生因房屋拆迁赔偿问题多次到上级进行反映未果,于是拨打行风热线寻求法律援助。
我局安排河东区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与张先生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张先生要求,对2013年拆迁的房屋给予房屋安置、对未拆迁的房屋增加拆迁补偿款、为其安排一项工作、返还因进京上访被扣留的身份证,并要求成立联合工作组,解决和落实其诉求。工作人员、援助律师对其问题进行了解答:张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张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建议张先生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其诉求。张先生对解答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