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司法局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共接听7个电话,均需下线调查落实。现将有关调查落实及处理结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莒南县胡先生“市场火灾,赔偿不合理”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胡先生是某木材市场的经营商户,其经营的店面发生火灾,胡先生认为木材市场消防设施不合格,消防部门救援不及时,对其财产造成损失,认为消防部门、木材市场负有责任,打算提出索赔,于是拨打行风热线寻求援助。
4月7日,胡先生曾拨打过行风热线,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援助律师进行了解答。对胡先生提出的消防救援不及时问题,建议胡先生可收集证据后向相关部门反映;对胡先生提出的向木材市场索赔问题,属于商户和市场间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建议胡先生和市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手段解决。
针对此次胡先生提出的问题,我局再次安排莒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援助律师进行了解答。鉴于胡先生的情况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也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建议胡先生通过调解或者诉讼途径解决相关纠纷。胡先生对于解答表示满意。
二、关于开发区孙先生“砍树造成邻居矛盾,希望调解”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工作人员多次与孙先生进行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但孙先生均表示没有与邻居产生矛盾,不需要调解。
三、关于莒南县赵女士“村里占地,不给补偿,能否调解”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赵女士反映,2010年前后,村里占用了自己的土地,时任村支部书记李某手写一张“赵某某,地钱及评估款保证到位,补偿2000元”的证明,但是至今未兑付。于是拨打行风热线寻求调解。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莒南县司法局,指派当地司法所进行调解。当地司法所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情况、调查了解详情,组织开展调解。经调查,赵女士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并非个例。当地村干部表示将尽快召集前任村两委干部召开会议,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研究补偿方案并筹集资金。我局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在职责范围内对赵女士反映的问题给予帮助。
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向赵女士进行了反馈,赵女士对此表示满意和感谢。
四、关于罗庄区唐先生“耕地被人卖了,该怎么办?”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1998年,唐先生与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家庭联产承包合同,承包期限30年。2015年,当地村委会将唐先生等多户村民承包的土地统一流转,租金每年1200元至1500元。2018年左右,有关部门在相关土地上开工建设学校,后停建,学校现处于荒废状态。唐先生等村民认为以租代征、改变土地用途不合法,因此,拨打行风热线进行反映。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罗庄区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与唐先生取得联系,对其问题进行了解答,鉴于唐先生明确表示,不想打官司,不寻求法律援助,且唐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律师建议唐先生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唐先生对解答表示满意。
五、关于经开区刘女士“翡翠花漾小区改变原有设计,侵犯了业主的权益”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安排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刘女士留下的联系号码,但提示为空号,一直联系不上,无法了解相关情况、帮助解决问题。
六、关于兰山区杜先生反映的“和律师有纠纷,希望协调。”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杜先生反映:多年前曾委托一“律师”为其代理案件,法庭主持调解后,被告向杜先生支付3万元,但其代理人只返还给杜先生2万元,杜先生讨要无果,从而拨打行风热线寻求帮助。
经了解,杜先生反映的人员并非律师,实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王某。2007年8月,王某接受杜先生委托,以被告梁某拖欠石油款为由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庭审,原告、被告双方对账认可3万元,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向原告杜先生支付3万元并当庭履行,调解款由王某代收。王某表示,由于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被告财产的车费及生活费等费用,案件审理之前均由其自己垫付,双方约定,被告支付的3万元,王某扣除部分数额抵扣案件办理产生的费用,具体数额因时间久远,已记不清楚。杜先生认为,自己已缴纳2000元的代理费用,最后只收到2万元调解款,认为不合理。由于案件结案已15年,时间久远,案件相关委托代理卷宗等无法找到,双方目前均没有明确的有效证据。
工作人员向杜先生反馈了调查结果,建议其进一步搜集证据,依法维护自己权益。我局将依据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杜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
七、关于河东区公女士“购买的房子,至今未交付”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解。2018年,公女士通过中介购买某小区楼房和配套车库。该房屋及车库之前经过2次转手买卖,其中一户居民一直居住在车库中,拒不搬离,公女士多次向中介反映,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于是拨打行风热线咨询如何处理。
针对该情况,我局安排河东区司法局指派律师与公女士进行了沟通,对其问题进行了解答,律师建议:通过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通过村委居中调解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女士对于解答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