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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召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
2017-12-22   审核人:   (点击: )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推动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月21日,沂南县在大庄镇庙官庄村举行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推进工作。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颜丙光主持,县司法局局长杜霞传达了《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村干部为本村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法律顾问代表和大庄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和典型发言。会议最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星作了重要讲话。县法院院长李宗强,县检察院检察长魏友森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司法所长,大庄镇各社区(村居)负责人、全县律师。

副县长刘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感,要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切实发挥县法律顾问服务团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服务队的作用,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我县法律服务水平,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时效。

副县长刘星的讲话,对切实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级事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次会议的召开也是沂南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为解决城乡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失衡问题提供了方向,公共法律服务将更好地服务“三宜”沂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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