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配合镇政府积极行动,认真支持、积极参与和服务全镇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采取三项措施促进本辖区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依托现有的法宣阵地,利用微信、广播、横幅、宣传栏、短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使居民正确认识创建宜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支持宜居社区创建和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联合村级网格员深入到居民户,了解居民对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和要求,逐户排查矛盾纠纷。为重点防止拆除违章建筑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司法所提前组织调解员到违章户家中,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保证拆违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和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点、线、面”集中整治的要求,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各村居社区实地参与对辖区内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突击整治,确保宜居社区创建和综合整治行动的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