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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司法局构建“三个对接”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
2016-09-10   审核人:   (点击: )

临沭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优势,积极构建“三个对接”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成效明显。

构建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对于适宜运用人民调解方式调处的信访事项,各级调委会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依法依规开展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向信访人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信访人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促使信访事项快速分流调处,实现访调信息的互通共享,发挥人民调解的柔性化解作用,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构建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在法律咨询服务和代理案件中,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告知当事人诉讼的成本、难点以及风险,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各级调委会立即组织调解,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息诉止争,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资源。通过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中,充分发挥其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扩宽了矛盾纠纷调解领域,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质量和效率。

构建公安110接处警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对于不构成治安案件、适合人民调解的非警务类事项,比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轻伤害赔偿纠纷等,派出所将纠纷当事人引入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及时就地化解纠纷,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调解过程中,各级调委会发现已经过派出所处理的案件,及时与派出所沟通,整合双方资源,实现联动调解。通过公安110接处警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能够有效减轻基层民警压力,使警力集中于社会治安防控管理,并且有效扩大了调解覆盖面,加大了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增强了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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