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创新“四化”监管模式,打造全员化、全流程、全方位覆盖的管理、教育和帮扶体系,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人员衔接无缝化。认真做好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等相关部门衔接工作,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协调、研究和解决人员衔接、交付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实时掌握人员动向,避免脱管漏管。提高人员衔接信息化建设水平,各县区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系统,将本辖区范围内判处缓刑等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管理,通过专网实现了公检法司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的无缝衔接。对逾期未按时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查找下落,落实管控措施,,杜绝脱管漏管现象。
二、监督管理规范化。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周需向各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情况,每月到司法所进行脸谱签到,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违反报告、会客等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对脱管一个月以上或三次警告不改正等情况的社区服刑人员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今年以来累计警告101人次,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建议23人次, 强化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虚管专项检查活动,要求各县区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家庭、村(居)、单位、学校等进行排查走访,与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见面、逐一谈话,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依规组织查找或追查。充分发挥移动定位系统的技防优势,加大技防监控力度,建立起市、县、乡三级人员信息监管平台,明确划定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实时查看其所处位置和移动轨迹,掌握活动去向,分析活动规律,及时处理越界等违规情况,实现全天候监控。完善审核监督制度,市县两级均成立案件审核委员会,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进行集体审核评定,及时提请收监执行,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公正。召开暂予监外执行专题审核会议,对短期内无生命危险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累计对11名短期内无生命危险的保外就医人员提出收监建议,相关监狱已收监执行完毕。建立集中宣告机制,县区司法局每月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对新入矫的人员、即将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公开宣告。在宣告仪式上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的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体训诫,明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规定,重申出现脱管、漏管后果的严重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同时组织辖区内所有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同参加,增强入矫教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教育矫治人性化。实施分类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别、人身危险性,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类别,每半年进行阶段评估,并根据评估效果调整管理类别和教育方案。通过分类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有效发挥教育管理手段的矫治功能。实施分段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过程中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教育三个阶段。其中入矫教育阶段为报到后的一个月,解矫教育阶段为矫正期满前一个月,中间时段为常规教育阶段。入矫教育阶段,教育内容以认知教育、认罪悔罪教育和社会适应教育为主;常规教育阶段,教育内容以公共道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劳动观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解矫教育阶段,教育内容主要是期满总结教育、解矫谈话教育、安置衔接教育。通过分段教育,实现对阶段性教育目标的控制和评估,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实施心理矫治,设立心理测试室、宣泄室、沙盘治疗室、音乐放松催眠室等功能室,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先进行风险评估和心理测试,建立包含测试报告、访谈记录和个案分析在内的心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消除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提高情绪自我调控能力。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师培训,建立专职心理咨询队伍。目前全市共有14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累计对69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心理测试、心理分析和心理危机干预,成功避免了因心理偏差引发再犯罪的风险。组织社区服务,分批次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锻炼他们的耐心,培养他们正确的劳动观念、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感。同时,鼓励周边村民用温情善待社区服刑人员,消除和减弱对他们的歧视,顺利修复社会关系,尽快得到社会的谅解和接纳。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公益劳动30000余人次,教育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四、帮困扶助社会化。本着“安其身、暖其心、塑其人”的原则,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将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安排相应困难补助。全市已累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56000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1262人次,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托个体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为”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现实困难。目前全市已建立63个就业帮扶基地,累计为570名”三无”人员提供就业工作机会,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依托高校,联合团市委共同宣传动员大学生志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安排大学生志愿者适当参与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信息录入、档案整理、教育培训、心理矫正等执法环节和工作流程,使大学生专业知识在得到实践锻炼的同时,也帮助基层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