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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司法局做好“四字文章”助推平安建设
2015-12-09   审核人:   (点击: )

费县司法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做好“建、防、调、创”四字文章,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了,构建和谐费县。

立足“建”,夯实基础。

建中心。2015年费县司法局全力打造了费县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费县法律援助中心及费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大中心,发挥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大职能,搭建了一个调、帮、教的大平台,配齐了社区矫正干警队伍、社区矫正志愿者、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共110余人,构建起以县为主,县镇共建的格局。

建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合排查、联动调处、交流共享机制,将各基层司法所、各村居的排查纳入其中并及时上报确保全县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注重“防”,多措并举。

勤排查。坚持每月必排查,敏感期和特殊期有针对性的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在前,社情民意了如指掌,同时排查结果及时登记造册,纳入台账管理。2015年以来共排查400次,摸排纠纷1200余起。

多普法。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秉承“一镇一街、一村一栏、城中心建广场”的模式大力实施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宣传栏、法治广场建设。目前,全县共拥有法治宣传栏1000余个,法治宣传一条街60余个,法治广场16处,举办法治讲座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依托活跃在全县421个行政村的220名大学生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设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让他们承担起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利用走村串户为村民办理村级事务的有利时机开展普法工作,打通普法宣传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成为普法战线第一人,构筑了普法工程的基石。

重帮扶。结合“结亲连心”和“第一书记”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结亲连心帮扶活动和“一村一警”走访活动,结对 531户群众,干警联系40个村居,帮助群众解决困难10件,捐款捐物20余万元。

着力“调”,化解矛盾。

全县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47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12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432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3个,现有人民调解员1473人。建立和完善调解队伍建设,形成乡镇(街道)-工作片区-村居(社区)-村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组建了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庭、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拨付专职人民调解经费30万元,同时强化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的业务衔接,做好社区矫正管理、矛盾排查化解、息诉罢访等工作做到消除矛盾、化解信访、维护稳定。

强化“创”,提升水平。

建立4个民调工作站、打造品牌调解室。依托品牌调解室不断延伸调解触角,延伸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吸纳村代办员、大学生村官等加入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不断优化和整合调解资源和调解队伍知识结构,积极发展村内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为调解志愿者和信息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品牌调解室实行预约式、差异化调解模式,针对群众提出的不同问题,组织调解专家会商研判后,制定完备的调解方案,在预约日上门提供调解服务,或在房檐瓦下,或在田间地头,群众矛盾纠纷发生在哪里,调解服务就到哪里,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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