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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司法局强化“五种意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2015-05-19   审核人:   (点击: )

    费县司法局强化“五种意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深化“五比五看”活动,开展“一周我上几天班,一天我来几小时,一事我担多少责,一岗我献多少爱”的“四个一”反思活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做到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同时,要求各基层所每天拿出专门时间对“三大平台”进行核查,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学习意识。邀请县法院、检察院讲授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并通过组织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把握法律法规的能力,学懂吃透,并做到在工作中熟练运用。

    三是强化法律意识。适应由服务机关向刑事执法职能定位转变,由“外行”变“内行”,强化用法律意识指导工作。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材料严格把关,尤其是对谈话笔录做到真实客观。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探索建立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新媒体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充分利用GPSLBS等手机定位方式进行日常管控,强化教育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五是强化风险意识。组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通过参观县纪委、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风险预防机制建设。开展党风廉政系列活动,把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作为重点风险点来抓,督促执法人员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不断增强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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