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司法局围绕“四个坚持”,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一、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发布相关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计划,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及时回复相关申请。今年以来,及时公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社区矫正等方面信息40余条,依申请公开2条。
二、坚持扩大范围,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完善调整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详细列明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受理服务地点和联系方式、诉求渠道等。
三、坚持丰富形式,创新公开载体。不断完善办公区域内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务公开栏、楼道标语,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板块的宣传作用。在省市区各级网络、党报党刊等媒体发表文章共计50余篇,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
四、坚持自查公开,强化政务监督。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追究其责任,并定期通报。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