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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司法局:四项机制推动社区矫正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12-16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为切实加强非监禁刑罚执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兰山区司法局着力构建四项机制,摸排线索、重点监管,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群体远离黑恶势力,积极提供线索。

建立源头排查机制。一是调查评估环节,作为必察事项之一。通过察看调查委托单位附加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等,核查调查对象有无涉黑涉恶情形。其中,对排查出的2起调查评估委托,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调查,与委托机关沟通,做到程序完整、证据确凿、结论客观。二是接收环节,作为必察环节之一。通过查看判决书,核查有无涉黑涉恶前科、犯罪事实。

建立入矫引导机制。自2018年10月开始,在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登记手续时,向其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梳理服刑意识、在矫意识、监管意思、警示意识,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监管、坚决不组织、不参与黑恶组织,积极鼓励举报线索。

专项教育机制。一是各司法所日常结合实际,不定期依托网络下载、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动漫,加强扫黑除恶集中教育、集中宣传、集中警示。二是社区矫正科组织开展集中训诫。联系区扫黑办收集兰山区《关于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两院两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扫黑除恶视频等资料统一发放司法所,统一组织集中训诫活动。

建立宣传举报机制。《关于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长期张贴在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公示栏,便于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在社区矫正心报到大厅门外侧、各司法所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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