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严防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重新犯罪等情况发生,沂南县司法局采取“五个一”行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学习县扫黑办印发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袭战乘胜追击60行动”实施方案》,下发《沂南县司法局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要求各站、所、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开展一次线索排查。组织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再次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重点人员建立专档,加强重点管控;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动态机制,对于发现的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线索要求各司法所及时向县司法局报告。

举行一次专题教育。联合县检察院、监狱选派警察到各司法所召开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题教育会议,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目标任务、法律释义、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专题再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正确认识黑恶性质犯罪危害性,自觉远离黑恶犯罪。
组织一次个别谈话。从不同侧面深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加强教育矫正,预防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印刷张贴两高两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1000余份,积极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动举报和提供黑恶犯罪线索。

签订一份承诺书。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扫黑除恶告知书,明确黑恶势力犯罪类型及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各司法所与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承诺书”,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管控制度成为社区服刑人员行为的刚性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