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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学习《社区矫正法》专题会议
2020-01-10   审核人:   (点击: )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理解,增强学法意识,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1月9日上午,兰陵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专题会议,县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公检法相关领导及司法局相关科室人员参会。

会议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内容变动较大的条款,对变动内容作了部分解读,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对新法心存危机感、压力感、敬畏感。

最后,县司法局局长薛振涛对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的特殊性、艰巨性、复杂性、责任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带着真心真情去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对于今后社区矫正工作要严把条件、严格程序、严肃管理、严守纪律,做好监督管理的同时,抓好教育帮扶工作;三是要求全体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准绳,我们自己要熟读法律知识,掌握社区矫正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为全面实施《社区矫正法》作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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