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费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衔接促帮教。定时通过安置帮教系统,查询预释放服刑人员信息,积极联系所在监狱,了解该人员在狱内的表现以及思想转变效果,做到人员信息心中有数。加强与亲属、村委会联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亲属与村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赴监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认真落实与监狱的无缝衔接机制,指导亲属和刑释人员建立亲情帮教机制,为司法所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回访帮扶打下基础。
二、多方联动强排查。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协调,做好与法院、公安派出所的信息比对工作,确保人员无遗漏;联合村委会,不定期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做好重要时期摸排工作,深入了解安置帮教人员的思想状态和日常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预防重新犯罪。
三、安置帮教暖人心。全县各司法所建立重点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工作档案,做好初次见面谈话和心理矫治教育,以拉家常、谈心的方式,消除刑满释放人员心中顾虑,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鼓起生活的勇气。积极与镇党委政府、当地企业联系,为无生活来源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通过帮教机制,形成帮教合力,助力安置帮教人员重拾信心,避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