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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解员胡晓梅被表彰为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并进行先进事迹报告
2015-07-03   审核人:   (点击: )

    72日,省司法厅举办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我市兰山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胡晓梅,作为全省10人之一被表彰为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并作为5名进行事迹报告的“最美人民调解员”首位,向参会人员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引起强烈反响。

    去年8月以来,省司法厅和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开展了“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经群众投票、专家组评审,胡晓梅荣获“最美人民调解员”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

    胡晓梅,1975年参加工作, 2010年底退休后被兰山区司法局聘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警直属二大队调解员,担任交通事故纠纷首席人民调解员。她以耐心倾听、诚心待人、公心处置、爱心帮扶、责任心做事的“五心”工作法攻克一道道难关,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600余起,先后收到锦旗136面,感谢信387封。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能手”、“大义临沂人”、“振兴沂蒙劳动奖章”、“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先进个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荣立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1次。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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