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8月5日至6日县委依法治县办派出2个督察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重点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督察活动主要围绕各乡镇、县直重点执法单位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情况、法制机构运转清理、普法学法情况,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情况以及法治乡村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针对问题督、盯着问题改,着力发现和解决法治费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充分听取被督察单位意见、建议,做到边督察、边思考、再研究、共推进。

督察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整理督察情况,汇总形成督察报告,并将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进一步推动法治责任落实,共同为推进法治费县建设贡献力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