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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错卖农药作物尽毁 无痕调解及时理赔
2020-08-17   审核人:   (点击: )

正值农忙时节,蛟龙镇张疃村村民袁某民自同村张某贵处购买除草剂数瓶,为自家地瓜地里除草。没想到除草剂喷洒到地里后,草没打死,地瓜秧却全部枯死。袁某民欲哭无泪,遂找张某贵理论。双方争执不下,冲突一触即发。该案经村委处理无果,村调解员根据“无痕调解”模式下纠纷调处镇村联动机制,迅速移交蛟龙司法所处理。

蛟龙司法所受理此案后,鉴于纠纷双方矛盾烈度接近冲突临界点,根据“无痕调解”因案施调原则,为防止事态激化酿成严重后果,遂成立专案调解小组,对本案进行优先调解。根据“无痕调解”群众路线原则,调解小组牵头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村网格员组成的专案陪调团,协助调解小组快速稳定双方情绪、打磨调解方案。

在稳定双方情绪,控制矛盾烈度后,调解小组对矛盾详情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导致袁某民地瓜秧枯死的除草剂不是适用地瓜的品种,张某贵作为卖方,在买方已说明是用于地瓜地除草的前提下,错卖农药导致袁某民地瓜秧枯死,造成经济损失,张某贵应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员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之规定,进一步向张某贵说明,因产品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也可向产品销售者索赔。陪调团也从乡治传统和道德伦理的角度,劝说张某贵积极赔偿。调解员法律与情理双管齐下,张某贵心服口服,表示愿意赔偿,随后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并现场向袁某民支付赔偿款900元。一件差点引发激烈冲突的纠纷,就这样在无痕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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