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蒙阴县司法局积极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
一是及时下发通知,明确清单范围。制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证明事项清单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形成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二是分类梳理编制,及时认领公布。参照省级审核通过的通用清单,及时与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梳理24个部门单位编制证明事项实施清单610余条,并逐一实施动态管理,相关证明事项涉及的权力事项已经相对集中实施的,要及时将通用清单转发至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召开调度会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证明事项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就实施清单的办事指南、开具单位、设定依据等具体内容做了详细解释,需要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的,要与开具单位充分协商,不需要当事人开具证明的,明确标注办理方式,现场逐一解答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遇到的疑惑。经梳理,24个部门单位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并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是强化动态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新增或删减证明事项的,需县司法局审查后方可对外公布。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和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变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证明事项清单及时更新公布,切实方便群众办事。